证券法律法规——证券投资者维权

2018-09-19 09:32:21 中国证券业协会编 46

1、个人证券投资者有哪些权利?
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后,就意味着拥有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即成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即拥有知情权、参加股东大会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提案提议权、股票处分权、决议撤销权、退出权和代位诉讼权等。股东对公司的重大事项通过投票表决行使权力,不直接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
2、什么是上市公司股东知情权?
所谓“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形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或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公司会计账簿等,从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会计年度内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3、什么是股东的参与决策权?
股东参与决策权是指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投票表决的权利。作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有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而参与公司管理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来实现。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以表决权来表达自己的意志,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4、什么是证券交易权?
证券交易权是指投资者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忠实地按照自己的要求办理受托业务,投资者自主确定交易何时发生、在什么条件下发生。如果证券公司没有根据委托合同限定的证券种类、数量、价格、期限执行,投资者可以拒绝接受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发出委托指令后未成交前,投资者有权变更或撤销原来的委托指令,证券公司必须执行并按照投资者的新指令行事。
5、什么是资产安全权和求偿权?
资产安全权是指投资者享有自己的资产(证券和资金)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证券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投资者资产。一旦发生不法侵害,投资者依法享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这就是求偿权。
6、如何行使投票权?
参与投票表决有以下三种方式:
(1)现场亲自投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果是法人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现场投票是维护股东权利的最有效也最直接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往往成本较高。
(2)代理投票。股东可以通过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理投票,但不能委托投票表决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一般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而一个代理人则可以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
(3)网上投票或其他方式。除了上述两投票方式这外,公司也可以规定更加方便、灵活的方式,比如网上投票的方式。
7、什么是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优先认股权又称股票先买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一种特权。
8、维护股东权利的途径有哪些?
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股东侵害时,对侵害股东权利的行为,股东有权依法追究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
(1)决议撤销权。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定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权利: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退出权。《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不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3)直接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
9、投资者如何进行投诉?
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投资者应如实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关,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享有调查权、处罚权。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投诉。证券交易所也负有监管其会员和上市公司的职责。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投资者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10、什么样的证据合法有效?
无论人民法院还是仲裁机构的审理裁决,依据的都是证据和法律。证据一般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例如,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提供的交割单据、委托单据等。
11、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和诉讼不能并列,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
(1)机构不同。仲裁委员会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法院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出现纠纷时由某种仲裁机构仲裁,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申请撤销时法院不会从实体处理中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再审,法院有相关的法定监督机构和救济程序。
(3)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
12、仲裁有哪些程序和费用?
通过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证券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自觉地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自觉履行的一种解决争端的方式。仲裁是各种纠纷解决途径之中较为理想的方式,它具有灵活高效、专业性强的特点。我国各地的仲裁委员会均能受理投资者仲裁申请。
仲裁采取的是协议仲裁制度。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纠纷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法》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如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协议的选择要尽量明确、唯一,不能表达模糊或者选择多个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必须缴纳仲裁费,仲裁费是指仲裁机构在办理案件时,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费用。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一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
13、提起仲裁要注意哪些事项?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因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发生纠纷,依法可申请仲裁机构做出裁决,但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或发生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书。
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
(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是指仲裁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财产权益。仲裁的事实是指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的经过。申请人如有证明事实的证据,还应提供有关的证据。仲裁的理由是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它是申请人主观的认识,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并不强调申请人必须提供客观存在的确凿无疑的事实根据才予受理。
14、仲裁的期限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仲裁机构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即使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证明裁决有《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5、提起证券诉讼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投资者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
(1)投资者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6、哪些情形下股东可以起诉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上市公司: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
17、诉讼有哪些程序和费用?
如果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上的援助。只要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法院有义务受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诉讼是司法行为,投资者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其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另外,我国诉讼程序上实行两审终审制,投资者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诉讼程序(一审)主要由以下环节组成:起诉→受理→开庭→宣判→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
(1)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不同比例交纳。
(2)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及其他,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
(3)执行费、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交申请执行费。申请法院执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所有执行案件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向法院交纳。
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应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

电话咨询
运营数据
投资者关系
联系我们